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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讯:山东省卫计委正式公布我院为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

发布时间:2016/11/17 15:11:56文章来源:

    2016117日,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了《关于公布山东省交通医院等5家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》(鲁卫医字【201659号),正式确定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。至此,中心历经2年的医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完美收官。

山东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

山东省交通医院等5家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

各市卫生计划委、委(属)管医疗机构:

根据原卫生部《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(2011年版)》、《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(2011年版》、《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(2011年版》及相关实施细则,以及《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》、《关于推荐部分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三级综合医院管理试点的通知》(鲁卫医字〔20143号)要求;20169月至10月,我委组织对山东省交通医院、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、临沂市肿瘤医院、邹平县人民医院和烟台业达医院5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价、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。

根据评审结果,经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:山东省交通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;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达到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评审标准;临沂市肿瘤医院达到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评审标准;邹平县人民医院、烟台业达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,按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管理,医疗服务收费执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收费标准。现予以公布,并颁发医院等级证书和标牌,有效期为201611-202011月。

山东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

2016117